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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城市规划与电网规划之间的问题探究

热度0票  浏览202次 时间:2019年3月22日 10:07
  摘要:城市电网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当前,咸宁市电力设施建设存在电力规划和城市规划相互脱离、电力负荷预测滞后、规划布点较少等问题,应加强规划协调、建设协调,重点处理好变电站布局、线路走廊等问题。在编制城市规划时应将电力规划纳入其中。以实现电网建设与城市发展相互配合,同步实施。
  关键词:城市电网;电力设施;电力规划
  1 概述
  城市电网是为城市服务的重要基础设施。它的建设不仅要与城市建设紧密结合,也应适度超前并且与环境建设相协调。近年来,随着咸宁经济高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逐步提高。这就要求供电企业提供安全可靠、清洁环保的电能。解决好电力供应以及城市建设之间的矛盾,做到电力建设与城市发展相互配合,协调统一,是摆在我们面前急待解决的课题。
  2 咸宁电力设施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现阶段,由于城市规划部门和电力规划部门由于缺乏有效的沟通平台及约束机制,导致规划项目落地率较低。近 3 年来,由于规划部门改变站址用地性质导致站址在可研设计完成后随意变更的有 6 处,占咸宁市电力前期项目的 30%左右。
  2.1 主要案例
  2.1.1 110kV 金桂路输变电工程建设
  按照咸宁电力专项规划及满足负荷增长的要求,需在咸宁主城区新建 110kV金桂璐变电站。110kV 金桂路变电站位于咸宁新主城区中心片区,该地区的负荷主要以民住、商业、娱乐、行政、医疗、教育等为主,随着近年来新主城区规模不断扩大,该地区相继几个大型房产项目的开工,该地区的负荷增长较快。为满足该地区负荷增长,咸宁供电公司决定在该地区新建 110kV 金桂路输变电工程。经过电力部门与市政规划部门沟通,市政部门决定在原生态保护区和政协小区之间的道路旁的预留地新建变电站,并取得了市政规划部门的站址协议和路径协议。在进行 110kV 金桂路输变电工程的初步设计时,设计人员发现原先预留给 110kV出线电缆的通道已经被几栋房屋所占据,原先规划在原生态保护区和政协小区之间的道路,现在也被建起了房屋,导致该地区无法新建 110kV 金桂路输变电工程。
  2.1.2 咸宁栗林-塘角 110kV 线路走廊建设
  110kV 栗林变位于咸宁市长江产业园内,在电力规划阶段,该站主要由东北部的 220kV 孙田变和东西方向的 220kV 塘角变提供电源,线路沿线途径地带主要为丘陵,在该路径方案取得咸宁市规划部门意见时,规划部门要求供电公司在沿主干道一侧架设钢管杆,规划部门已经保证在电力线路架设前保证沿线道路完工。
  在栗林—塘角 110kV 线路的建设中,由于道路规划有所变动,线路途径地带的道路三通一平未开工,导致 110kV 栗林变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都是单电源运行,严重影响了该变的安全、可靠运行,对整个长江工业园的供电安全构成威胁。经过供电部门与规划部门的多次沟通,规划部门也不能提供出沿线路网的具体位置。为解决栗林变单电源运行的弊端,咸宁供电公司多次向省公司反映,将栗林-塘角110kV 线路改为栗林-浮山 110kV 线路建设,咸宁供电公司耗时近近两年多的时间,最终才征得各方同意,新建栗林-浮山 110kV 线路。
  2.2 原因分析
  通过对相关案例的分析可以知道:咸宁市早期的城市建设过于注重土地开发,而忽略了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特别是城市中心区变电站和线路走廊的建设更是远远滞后于城市土地的高密度开发。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电力部门和规划部门往往各自为政,电力规划和城市规划缺少有效的衔接由于没有编制与城市规划紧密衔接的电网专项规划,电网建设与城市建设中存在诸多矛盾,因此,在落实各种电力设施用地和空间布局的工作中存在阻力。
  2)电力负荷预测滞后规划布点少
  与咸宁经济在高速发展相对应的是电网发展缺乏整体性与前瞻性,在有一些地方仍然存在电力负荷增长了,需要进行电网建设时,才将电网建设的用地需求报送到城市建设规划部门,而此时城市建设规划部门可支配的空地已经十分有限了,造成电网建设的滞后,变电站所的选址困难、新的商业中心和旧城改造区域配套的供电线路走廊困难,使得新增电力用户用电需求不能及时得得到满足。
  3)缺乏对城市规划和电力规划的约束机制,城市电网建设与城市建设时有冲突
  结合咸宁实际情况来看,供电线路走廊建设与城市道路建设不能同时进行,往往会在已有的线路走廊上新建或者改建道路,或者在已经建设好的道路上新增电缆沟,电缆排管。由于缺乏全面的统筹,对于前一问题,供电公司往往要求提出迁改线路的市政建设部门承担相关费用,而如果迁改方案是要将架空线路改为地下电缆,这笔费用非常庞大,市政建设部门往往无力承担;而对于后者,电力建设部门要在已有的道路上新建电缆后或排管,市政建设部门要求供电部门支付超过正常开挖费用的 3-5 倍。这就使得供电部门与市政建设部门之间的关系剪不断、理还难,对双方工作的开展带来了十分不利的影响。
  3 解决措施
  针对城市电网规划与城市规划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解决措施
    1)搭建城市发展规划与电网规划沟通平台,以季度联席会形式常态沟通。
  由政府职能管理部门、城市发展规划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和电力规划部门等参加的城市发展与电网规划的定期对接,就城市公共设施用电、工商业供电、居民生活用电所需要的用电指标、用电负荷密度、用电情况、所处地理位置等方面做好数据互换,搭建沟通平台,形成机制,同时将电力规划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城市发展规划中,以保障各类用电负荷增长有相对应的供电能力
    2)建立立法约束机制,提高城市发展规划的准确性、前瞻性、严肃性。
  扎实细致科学的开展城市建设规划和电网建设规划工作,提高规划的前瞻性、准确性,对于城市各类用电增长需求,应进行认真分析、计算、校核,对于已经制定的规划,应严肃执行,应不可随意变更。出台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与电网规划有机衔接的管理规章制度,建立方法、目标、机制,对规划的修改过程做出明确要求,做到科学、可持续发展。各级政府,特别是政府一把手要带头遵守规划。
  3)统筹兼顾,促进电力规划和城市规划协调、健康发展。为了解决好城市规划和电力规划之间的矛盾,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的规划部门应该把好关,将道路规划与输配电线路走廊规划进行统筹安排,城市建设要为电网发展预留适度发展的土地空间。规划部门在进行城市道路规划工作的同时,要及时向电力规划部门了解道路沿线的输配电线路走廊的宽度,在一些较繁华的地带还应预留好电缆沟,避免后期电力设施建设时影响城市美观或破坏城市道路。
  参考文献
  [1]李江,浅议电网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J],机电信息, 2010(12)
       [2]何永秀;杨卫红;李艳; 蔡琦,城市电网规划与城市规划协调机制设计与评价[J],中国电力, 2009(12)
  [3]樊亚亮;王昌照;廖立基;苏伟,电网规划与城市规划相结合的探讨[J],广东输电与变电技术, 2005(7)
  [4]赵聘; 陈卫东,浅谈城市电网规划与城市规划协调机制的设计及其评价[J],企业导报, 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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