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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民族地区农村养老的选择——以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下三都水族自治县为例

热度0票  浏览171次 时间:2011年1月11日 13:25
【摘 要】实行计划生育政策30 多年后,我国以“未富先老”的方式进入老龄化国家。随着农村流动人口增多,农村老龄化形势比城镇更严重,农村养老成了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通过三都水族自治县农村养老方式的调查与分析,对贵州民族地区农村养老提出一些建议。教师发表论文
【关键词】计划生育 民族地区 农村养老 选择

        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发展体现社会的进步程度,随着近年来农村流动人口的增加,我国很多农村地区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农村养老已经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 我国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
        计划生育是指为了社会、家庭和夫妻的利益,育龄夫妇有计划地在适当年龄生育合理数量的子女,并养育健康的下一代,以增进家庭幸福,促进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其包括两层含义:(1)对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而言,政府应依据国家或地区的人口政策,对所辖范围内的人口发展进行有计划的调节和指导,使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相适应;(2)对家庭或夫妻而言,公民应考虑对现有子女、未来子女以及对国家、社会的责任,行使有计划生育子女的权利。计划生育政策是指国家为鼓励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促进人口有计划的发展而制订的政策。我国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2002 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至二十八条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妇与家庭的奖励作了具体规定。
        1998 年开始实施的《贵州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推行和鼓励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第二十五、二十六条分别对可以另行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特殊情形作了具体规定,第三十二条、三十三条分别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妇与家庭的奖励作了具体规定。20 世纪90 年代起各地计划生育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帮助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的“三结合”帮扶、优先优惠、利益导向等政策,这是计划生育工作由以“处罚多生”为主转向“处罚多生”与“奖励少生” 并重的标志。教师发表论文
        二 三都水族自治县农村养老现状
        三都是我国唯一的水族自治县,有水、布依、苗、汉、侗、瑶、彝、壮、回、毛南、土家、土、东乡、仫佬、满、白、藏、傣等民族居住。截止2008 年底,三都县总人口337819 人,其中农业人口有 315978 人,总人口中汉族978 人,布依族59143 人,苗族48713 人,水族216728 人。总人口中60 周岁以上的人口有 37263 万人。20 世纪70 年代中期实行计划生育以来,三都县的人口出生率由当时的34‰下降到2005 年的15.8‰。若以60 周岁为老龄标准,以60 周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的10%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志,三都水族自治县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实行计划生育30 多年来,农村人口的年龄结构发生了变化。
        我国老年人口达到了1.4 亿,占全国人口的11%,其中农村老年人口占全国老年人口的60%,我国农村已经完全进入老龄化社会。人口老龄化在增加社会压力的同时,由于老年供养系数的上升,给农民子女供养老人带来了很大的负担。
        从养老资源供给来源看,目前我国农村的养老方式有4 种:家庭养老、集体养老、养老保险、储蓄养老(自我养老)。这些传统的养老方式逐渐暴露出其不足。
        1.家庭养老功能弱化
        在实行计划生育后,我国“4—2—1”型的家庭逐渐增多,家庭规模在逐渐缩小,不少家庭1 对夫妇要供养4 个老人、2 个孩子,因此农民子女的养老负担增重。养老投入在减少,大量劳动力流向城市,年轻人没有太多精力照顾老人,有些意识好的年轻夫妇重视孩子的教育和成长,将有限的财力、精力花在孩子身上,出现了“重幼轻老”现象;有些年轻人常年在外务工或经商,忽略了对老人的供养,出现了很多空巢家庭的老人独自生活的现象。
        近年来,随着三都县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增多,农村的老龄化状况比城镇更严重,居住在农村的老人大部分仍以家庭养老为主,随着经济的发展,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的增多,这些老人承担了子女们照料孙子的责任,根本谈不上子女照料他们的生活起居。有些子女多的老人,因为经济条件差,兄弟姐妹之间斤斤计较于老人留给自己财产的多少,对于养老是你看我、我看你,生怕自己在照顾老人上吃了亏。老年人由于劳动力的下降,有子女在身边经济也得不到保障。由于文化与风俗的差异,在三都县这样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家族与邻里之间不能接受没有儿子的老人招女婿上门来照顾老人,有些实行计划生育的纯女户,在女儿长大嫁出去后,剩下两位老人独自生活,女儿自己生活条件好的经常给老人经济支持以补贴家用,女儿自己生活困难的不能指望嫁出去的女儿养老。教师发表论文
        2.土地养老功能弱化
        土地是农民生活的最大保障和收入来源。新中国成立初期,人民政府通过土地改革这一产权制度变革方式,把土地这一稀缺性生产要素直接或间接地平均分配给农民。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加快,社会经济结构和生产方式发生了改变,失地的农民在生产力极低、土地逐渐递减或接近警戒线以下,已经不能靠土地维持生活。按现在的经济发展速度计算,我国每年大约有250~300万的农民失去土地;2000~2030 年将出现780 万失地和部分失地农民。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使传统的土地养老保障功能弱化。随着三都县工业化、城镇化的加快,县城和一些乡镇大搞移民开发和工业建设,很多失地农民没有了自己的就业岗位、失去了收入来源,当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金被花完之后,这部分人增加了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很多老人由于失地,生活来源被切断,土地的养老功能被弱化了。
        3.农村养老制度不健全、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
        农村老人中,有些子女不在身边,有些子女因为自身经济条件差,而不供养老人,很多老人只能依靠自己劳动来维持生活。这些老人不属于“五保”对象,政府很多优惠政策不能享受;农民的参保意识低,在仅能维持生活的条件下,年轻时不可能拿出多余的资金投保,年轻时能维持生活的或是贫困户,因老了之后没有退休金,他们的生活非常困难。老人中有这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是早年牺牲自己利益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结扎户,由于家中劳动力少,他们晚年的生活更为贫困。
        三都县周覃镇板料村有一对早年实行计划生育的覃姓老年夫妇(布依族,双女结扎户),大女儿嫁在本村的另一个小组,生了两个孩子,小女儿嫁在河北,生了一个女儿。
老人用水话告诉我:“现在就我和老伴独自孤苦的维持生活,如果大女儿回来享受我的田产为我们养老,我们也愿意,大女儿的公公和婆婆仍与他们一起居住,我不能再去给他们添麻烦,靠我们种的粮食仅够维持生活,我们的果林已经抛荒;小女儿在外省过得也不容易,每隔四五年回家看望我们一次;平时有什么难事只要开口,邻里之间会主动帮忙,但是自从我和老伴享受到国家每个月30 元的低保之后,好像邻居就不是很乐意帮助我们了;如果我们年轻力壮时国家有什么好的养老保险政策,我们乐意参与,但是我不想去敬老院养老,那地方太无聊了;现在国家补助的每年700 元的奖励扶助款可以补贴我们买油盐的钱”。教师发表论文
        塘州乡拉海村有一位仅有一个女儿、享受奖励扶助补助的莫姓老人(72 岁),丈夫过世20 多年了,女儿嫁在本乡的另一个村,女儿出嫁后,因为没有劳动力,田产已经在村委会的公证下转让给侄儿耕种,自己仅种部分田和自留地,条件是侄儿为自己养老送终,每到农忙季节总是自己的外孙来帮自己收种庄稼,侄儿有 3 个儿子,全外出打工,因侄儿的经济状况不好,侄儿曾一度断了老人的用电,在本家族的另外几位亲人的督促下才给老人供电。老人说:“我的窝在这儿,我不能随女儿居住,女儿也是外面的人,不能回来享受这些田产,侄儿不太孝顺我,我的身体已经不如从前,每次生病都是女儿回来照顾我,如果可以的话,我想把我的田产收回来,让心好的其他侄儿来管我的养老送终;现在国家对我的责任田给农民种粮直补的钱全由侄儿领;女儿时不时给我一些油盐的钱,如果附近有敬老院,将每季度享受的175元和国家每年奖励给我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款700 元交给敬老院,我愿意到敬老院去养老;我宁愿年轻时吃点苦,自己养个儿子,不管他孝顺与否,在我没有劳动力之后,他会管理我吃喝问题”。
        可见,农村的养老方式需要进一步完善。集中养老和分散养老需要大量的资金,很多农村的集体经济不是很好,甚至有些地区没有集体经济,很多敬老院没有专门的服务人员,条件设施差,只有大力发展好集体经济才能让集体养老得到保障。三都县21个乡镇中仅2 个乡镇有敬老院,拉揽乡敬老院因为种种原因已经停止运作;另一个建于20 世纪80 年代的周覃敬老院也是时开时停,原因是资金不到位、缺乏管理人员与有效连续的管理方法,还有很多老人不愿意离家养老,他们宁愿独自在家生活。
        4.自我储蓄养老的不足
        自我储蓄养老根本不能应对低利率、高膨胀和对农民来说天文数字的医疗费,储蓄养老不能维持老了之后的基本生活,在三都这个经济欠发达的贫困地区,自己储蓄养老的老人,必须是年轻时挣下了很多的资产,自己的子孙后代都享受到了他们创造的财富,他们的晚年生活才比较理想。在地处三都这样经济欠发达的地区,能自己储蓄养老的人并不多。三都县2004 年到2008 年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1345 元、1485 元、1800 元、2186 元、2652 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虽然每年能保持高于8%的增长速度,但是一些家庭极其贫困的农户要储蓄养老是不可能的。
三 农村养老模式的选择教师发表论文
        胡锦涛主席在中国共产党十七大上作题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的报告提出,促进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完善我国的保障体系已经迫在眉睫。
        随着社会的进步,一对夫妇户的核心家庭成为主流。“家庭小型化一方面是计划生育,提倡只生育一个孩子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是东西文化交流,核心家庭更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的结果。”农村老人在养老选择上由社会统筹安排成为大趋势,家庭养老只是由家庭承担养老责任,社会养老将养老责任分摊于全社会,具有再分配特征,从而实现社会范围的公平化,社会养老是让更多牺牲自己利益实行计划生育的人享受社会发展成果,具有提高养老保障制度、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实现社会公平与进步的重要意义。
        农村养老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心灵的寂寞、物质的匮乏、没有持续的资金支持等。在贵州这个经济欠发达的西南少数民族大省,建立并完善一个可行的养老保障制度是发展经济、稳定社会的需要。根据贵州民族地区农村的现状,可以选择以下几种养老模式:
        1.建立多层次的农村养老制度
        1992 年国务院出台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规定了2、4......20 元十个档次个人交纳养老保险的标准。按贵州的现状,一些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比如贵阳、遵义等可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扩大保障的受益面,提高保障水平,让一些有能力多交保险费的农民多交养老保险,年老之后享受更高的养老保障;经济落后地区农民根据自己实际情况交纳档次较低的养老保险。同时,多渠道、多层次地宣传养老保险制度,使农民的保险意识得到提高;多渠道地开拓一些养老资金的增值办法,将养老金用于一些有收益的投资,让参加投保的老人的养老金增值,使老年生活更有保障并有所改善。在三都县这样一个经济欠发达的贫困县,很多农户在年轻时能省出一些钱来为自己储蓄养老,访谈中很多老人认为年轻时如果有好的政策,自己也愿意参加,老了之后不说丰衣足食,起码自己能领养老金维持基本生活。教师发表论文
        2.倡导农村集体养老
        在贵州这样一个经济欠发达的省份,家本位、家天下的思想仍占主要地位。很多老人无法家庭养老而选择敬老院养老时,将敬老院修建在离老人原居住地附近,让他们把敬老院当成自己的家,是解决老人心灵寂寞的方法。敬老院的资金来源: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老人的奖励扶助金、民政下拨的五保老人的养老金可以直接拨入敬老院的账户。三都水族自治县很多村寨的农民是聚族而居的,将敬老院修在村寨的附近,很多在敬老院生活的老人不但可以与自己的族人生活在一起,而且还能为自己家族里的亲人做些自己力所能及的农活,增进几代人之间的感情,解决很多在敬老院生活老人心灵上的寂寞。
        3.强化土地的养老功能
        目前国家尚未出台一部失地农民保险的相关法规,随着城镇化的加快,失地农民保险应该提上日程。目前,失地农民有部分是老年人,他们在得到征用土地时的部分补偿金后,永远地失去了养老的根本,城镇化建设的受益者是投资者和政府,本着“谁受益,谁付钱”的原则,各地政府应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失地农民养老制度,部分养老资金应由城镇化受益者出。这样才能保证很多生活困难的失地老人养老金来源的持续性。在保证养老金持续性的同时,优先安置被征用土地的农民劳动力就业,为他们买养老保险(保险金由企业与农民按比例分担),为他们解决养老的后顾之忧。这样做既加快了城镇化建设,又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扫清了障碍。
        4.加快经济发展,为农村养老保障提供资金支持和保证
        经济发展是建立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根本保障。地方政府应该着力于优化农村产业结构,使农民的思想得到充分解放,加强政策扶持和示范建设,让有限的土地创造出更多的经济效益,为建设和完善农民的养老保障提供持续的经济支撑。三都自治县是个土地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区,近年来,随着很多农产品市场化机会的增多,很多乡镇也因地制宜地指导农民种植烤烟、辣椒、马铃薯、种桑养蚕和有特色的经济水果等为农民创收,但是在一定程度上还有盲目跟风的不足。相关部门应该做好科学的调研,开创能为农民创收、适宜于三都自治县农业发展的一条可行之路。
注 释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有关名词解释:http://www. cpirc.org.cn/zcfg/zcfg_detail.asp?id=1636
②数据来源:三都县统计局2008 年报表教师发表论文
③王培安.贵州计划生育三十年[M].贵阳:贵州科技出版社,2005:442
④陈玉玲.农村养老问题探讨[J].河南农业,2009(5)
⑤袁方.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研究[J].金卡工程(经济与法),2009(5)
⑥数据来源:三都县历年政府工作报告
⑦郑晓江、万建中.中国生育文化大观[M].南昌: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9:597
参考文献
[1]宋健.中国农村人口的收入与养老[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2]苏振芳.社会保障概论[M].北京:中国审计出版社,2001
[3]萧振禹.养老 你指望谁[M].北京:改革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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